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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rics:

Take me out to the ball game,

Take me out to the crowd.

Buy me some peanuts and Cracker Jacks,

I don't care if I never get back,
( Wee Sing版:I don' t care if I never come back )

Let me root, root, root for the home team,
( Wee Sing版: And it's root, root, root for the home team )

If they don't win it's a shame.

For it's one, two, three strikes, you're out,

At the old ball game.

帶我去看球賽,
帶我加入擁擠的人群,
買些花生和玉米花給我,
我才不管是否回得來,
加油、加油,
為家鄉代表隊加油,
要是他們輸了,
那可就丟臉囉,
因為一好球、兩好球、三振,
出局了!
就在這個老球賽裡。



這首歌,相信喜愛美國職棒的人都不陌生。
我家先生是一位baseball fan。
前幾天我翻著Wee Sing的"In the Car"樂譜哼唱時,他問我怎麼會唱這首歌呢?
我才知道這首歌原來在棒球界這麼紅啊。
如今已成為在美國每個球場第七局上攻守交換時間全場必唱的名曲。
而且是球迷一起大聲唱喔,這種歡聲雷動的感覺,真的很特別又振奮人心。


在網路上找到資料,得知這首歌是Jack Norworth在1908年的時候寫的。
靈感只是來於在他搭乘紐約市地下鐵時所看到的一則棒球廣告標語"Ballgame Today at the Polo Grounds"。
後來由Albert Von Tilzer作曲後便成了美國家喻戶曉的棒球歌曲,並由美國職棒大聯盟工會決定於第七局主場換場時播放這首歌曲。
Jack Norworth雖然創造了美國球場上的特殊文化,但直到1940年6月27日才真正的親身到大聯盟球場觀賞比賽,那場比賽最後由布魯克林道奇隊以5比4一分之差力克芝加哥小熊隊。作曲者Albert Von Lilzer則應該從未到球場看過一場球賽哩!


歌詞中值得一提的,還有Cracker Jacks。
這是一種由焦糖裹層玉米花和花生混合成的一種零食。每一包裝內都附有一種玩具。
中文有翻譯成「琥珀玉米花」或是「好傢伙玉米花」。
商品的正確名稱是Cracker Jack,沒有s,但是在原版本的歌詞中就已有這種錯誤。
Cracker Jack在英文中,後來有「一流的」、「上等之物」的延伸之意。
如果有人說"That's Cracker Jack!"意思是「那是好東西啊!」
曾經,紐約洋基在主場使用類似的零食販售給球迷,卻引起一片譁然。
後來即恢復了Cracker Jack的販售。
這也代表了Cracker Jack在球迷心中,有無可取代的地位。
下次有機會到美國觀球,別忘入境隨俗,買一包Cracker Jack,唱一曲Take Me Out to the Ball Game吧。 


文末,再來熱血沸騰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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